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随着数字经济发展的提速,数字经济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及数据价值化”。
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数字经济增速达到GDP增速3倍以上。地方上,已有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等13个省市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北京、上海数字经济GDP占比超过50%。2021年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中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速超过16.6%。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到2020年年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数字经济相关利好政策持续更新,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可存储、可重用,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是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家层面,2020年5月22日,“数字平台经济促就业助脱贫行动”方案印发,该《方案》旨在贯彻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政企合作领域,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地区农民工就业创业。2021年3月19日,举行的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表明正抓紧制定《“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计划将从九个方面推动落实。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从而在全国范围内真正打造出数字经济的新优势。2021年6月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定期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核算工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目标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借鉴国内外有关机构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方面的研究经验,基于《数字经济分类)》,探索开展我国数字经济全产业的核算工作。2021年7月23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联合印发《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数字经济走出去风险防范。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完善内部合规制度,严格落实我国法律法规有关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规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及国际通行规则,妥善应对数字经济领域审查和监管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支持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密切跟踪全球数字经济反垄断及加征数字税最新政策动向,做好应对准备。
本研究源自和仕咨询发布的完整报告《2022-2026年中国数字经济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的浓缩部分,您若想对数字经济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数字经济相关行业,完整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