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房地产 >> 完善经营性物业贷政策,融资端支持力度加大
文章来源:和仕咨询集团整理 作者:和仕咨询整理 阅读量:422 发布时间:2024-01-25
事件:1月24日央行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细化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限额、额度、用途等要求,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除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置换建设购置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外,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细化经营性物业贷发放用途:2024年1月24日,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通知主要包含如下方面的要求1)管理口径上,明确商业型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务中心、写字楼、酒店、文旅地产项目等,不包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2)限额上,经营性物业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3)期限上,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应早于承贷物业产权证到期日至少5年。4)用途上,明确包含如下三类:i.承贷物业经营期间本身的经营性资金需求、ii.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承贷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不得用于购地、新建项目或其他限制性领域、iii.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企,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还可发放用于偿还房企及其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的经营性物业贷。
经营性物业规模可观: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被划入经营性物业贷的用途,经营性房地产有望得到盘活,或将有效改善房企资金流动性。近年来,经营性业务凭借较稳定的现金流等特点获得房企青睐。